谈家政企业的法律风险识别与规避系列(1):来自于家政服务
发布时间:2021-03-20点击量:24
谈家政企业的法律风险识别与规避系列(1):来自于家政服务
发布时间:2021-3-20 14:50:28 | 2 人感兴趣 | 评分:3 | 收藏:0
案件:张某是某家政公司指派到雇主家的全职服务人员。某日夜晚,张某因间歇性精神病发作,将雇主的母亲用刀砍死。雇主报警,因不符合刑事责任承担要件,只能主张民事责任。家政公司因此承担了15万余元的赔偿责任。
相关法规:《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九条规定,家庭服务员应当如实向家庭服务机构提供本人身份、学历、健康状况、技能等证明材料,并向家庭服务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住址和联系方式。
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: